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系友聯誼會章程
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設置目的:
為提昇本系未來發展競爭力,鼓勵本系師生在學術研究、教學、社會服務等方面有更傑出之表現,改善學生學習環境,加強本系在國內外學術交流、系友聯繫及與產官學界等合作關係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專款來源及收支規定:
以本校募款單位或本系向各界募款方式為之。本專款專帳之設置及收支規定,皆依本校會計制度辦理。
第三條 捐款方式及捐贈證明:
捐款人(單位)得以現金、劃撥、信用卡或支票等方式將款項捐入本校帳戶並指名專款用途。每筆捐款將由本校開立正式捐款收據給予捐款人。
第四條 專款用途:
本專款主要用途如下:
一、改善本系教學研究之相關設備。
二、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演講、短期講學。
三、延攬國內外傑出學者至本系專任教職之優惠待遇。
四、舉辦學術研討會。
五、舉辦本系師生、家長座談會、迎新送舊與系友返校聯誼活動。
六、設置學生獎助學金。
七、資助本系專任教師出席國外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。
八、獎勵本系專任教師學術著作及參加國內學術會議。
九、補助本系專任教師於國內外大學院校進修研究。
十、補助本系學生參與校內外學術與競賽活動。
十一、補助本系舉辦各類活動所需經費。
十二、其他與本系發展相關事項。
本專款未使用之餘額得以累積延用。
第五條 專款使用程序:
本專款依捐款人原意使用,並設置獨立帳目。凡專款運用,經系主任及各領域召集人會議通過後方可提領使用。
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